北方长龙(301357) -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违规情况 - 2024年公司个别客户收入确认跨期,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2] - 公司《销售管理制度》未按实际业务分类制定产品验收规则,内控有缺陷[2] 责任认定 - 董事长陈跃、总经理相华、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秘孟海峰负主要责任[3] 监管措施 - 陕西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对三人出具警示函[4] 后续安排 - 公司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可复议或诉讼[4] 影响与承诺 - 不影响正常经营,将严格履行信披义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