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于2026年3月1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原则; (二)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对应; (三)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