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002843)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泰嘉股份泰嘉股份(SZ:002843)2026-03-20 19:48

业务产品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多种外汇业务产品[2] 业务规则 - 开展业务须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超收支预测量,期限与业务执行期匹配[5]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衍生品交易进行预计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7] 部门职责 - 财务管理部负责业务计划制订等,采购及销售等部门提供基础业务信息,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审计部负责监督[9] 信息披露 - 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9]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披露相关变动情况及未按预期抵销原因[20] 业务原则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投机交易[3] 决策管理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决策和审批机构,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运作和管理[8] 保密监督 - 参与业务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和人员相互独立,由审计部监督[15]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制度与国家新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22] 制度管理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3]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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