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3012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浙江恒威(SZ:301222)2026-03-20 19:48

薪酬制度 - 制度于2026年3月20日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 - 董事和高管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总额50%[7] -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决定董事薪酬方案[3]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薪酬含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6] - 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按年发[8] 薪酬调整与追回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资、通胀、公司经营状况[10][11] - 财务造假重述报告时追回董事、高管超额发放部分[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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