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生物(06978) -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成立薪酬委员会,截至2026年3月20日有修订后的职权范围[3] - 委员会多数成员须为符合上市规则独立性规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3] 会议相关规定 - 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需要时可加开[4] - 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4] - 委员会例会须至少提前七日发出通知,其他会议须发出合理通知[4] - 会议议程及相关文件须于会议召开始少三日前寄发[4] - 各成员均有一票投票权,票数相等时主席有权投第二票或决定票[4] 会议记录与资源 - 秘书须保存委员会完整会议纪录,会后合理时间内寄发董事会成员[7] - 委员会可全面接触管理层,公司应提供充足资源[7] 职责与权限 - 委员会须不时评价职权范围并向董事会建议变更[7] - 委员会职责包括向董事会建议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政策与架构等[9] - 委员会需参照企业方针及目标,检讨及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9] - 委员会要向董事会建议执行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非执行董事薪酬待遇[9] - 委员会需考虑同类公司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薪酬[9] - 委员会要确保董事不得参与自身薪酬厘定[9] - 委员会需检讨及批准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相关赔偿款项及安排[9] - 委员会就董事服务合约表决向股东作出建议[11] - 委员会确保公司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计划公平合理实施[11] - 委员会审查及批准股份计划相关事宜并披露解释[11] - 委员会确保公司多元化政策下薪酬政策公平合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