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生物(06978)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永泰生物永泰生物(HK:06978)2026-03-20 22:59

审核委员会基本信息 - 审核委员会于2020年6月6日成立,截至2026年3月20日职权范围有修订[3] - 至少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名具专业资格或专长[3] - 成员须由董事会委任,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需要时可加开[4] - 每年须与外聘核数师举行至少两次会议,与内外聘核数师举行至少一次无执行董事出席会议[4]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4] - 例会须至少提前七日发出通知,会议议程及文件须至少提前三日寄发[4] 投票与记录 - 成员均有一票投票权,票数相等时主席有权投第二票[4] - 成员须委任秘书负责会议纪录,秘书需保存完整会议纪录并供董事查阅[7] 职责与汇报 - 须不时评价职权范围有效性并向董事会建议变更,须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7] - 就外聘核数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核数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10] - 若财务报表未能真实反映公司状况或存在非无保留意见,应发表看法并提供解决建议计划[11] - 监察公司财务报表、年报、账目、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完整性,审阅其中财务申报的重大判断[11] - 检讨公司的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12] - 考虑报告及账目中重大或不寻常事项,考虑相关人员提出的事宜[12] - 确保内部及外聘核数师工作协调,确保内部审核职能有足够资源运作[14] - 审阅外聘核数师致管理层的函件及管理层的回应[14] - 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外聘核数师致管理层函件提出的事宜[14] - 审阅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确保遵守公司股东批准的条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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