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元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B(H0460)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上市情况 - 公司最终是否发售或配售未知,上市申请未获批准[3] - 招股章程登记前,不会向香港公众人士提出要约或邀请[4] 人员委任 - 截至2026年3月20日,已委任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为整体协调人[8][11] 公司人员 - 执行董事为史东方博士及金文卿先生[11] - 非执行董事为褚玲元女士等4人[11]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倪志峰先生等3人[11]
上市情况 - 公司最终是否发售或配售未知,上市申请未获批准[3] - 招股章程登记前,不会向香港公众人士提出要约或邀请[4] 人员委任 - 截至2026年3月20日,已委任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为整体协调人[8][11] 公司人员 - 执行董事为史东方博士及金文卿先生[11] - 非执行董事为褚玲元女士等4人[11]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倪志峰先生等3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