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30032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灿光电华灿光电(SZ:300323)2026-03-22 15:45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 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京东方华灿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缺额应按本细则 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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