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3003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灿光电华灿光电(SZ:300323)2026-03-22 15:45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 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等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1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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