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3003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为3人,其中1名为专业会计人士[5] 会议规则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专门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表决一人一票,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4]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讨论,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9] 意见发表与细则执行 -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细则自董事会通过起执行并由其解释[14][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