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募集资金项目论证与调整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1]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4]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含利息)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含利息)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募集资金协议与置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4]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募集资金专户[5] - 用作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2]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6] 募集资金检查与披露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4]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6] - 发现现金管理产品重大风险及时披露[16] 募集资金归还与公告 - 补流到期前归还专户,全部归还2个交易内公告[17]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 拟改变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21] - 改变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募集资金审计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需专项审核[25] 其他信息 - 公司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1] - 时间为2026年03月[31]
华灿光电(30032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