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控股(600743) - 华远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修订)
华远控股华远控股(SH:600743)2026-03-23 18:00

董事任期与构成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设董事长1人[15] 董事辞任与补选 - 董事辞任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60日内完成补选[9][10] 董事解除职务 - 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其职务[8]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审议年度和中期报告[2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时,召开临时会议[23]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23]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2]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 - 设审计、提名与薪酬、战略与投资委员会[15] - 审计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15]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5] 董事会秘书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专业知识[18] - 特定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19]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9]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3个工作日,紧急可口头[2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不足3日顺延或获认可[25] 董事委托与出席 - 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27] - 董事出席会议少于三分之二,审计委员会审议履职[27] 表决与决议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28]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含日期、地点等内容[28] - 决议公告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28]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9] 规则生效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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