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奥特佳奥特佳(SZ:002239)2026-03-23 18: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5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400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18336316元,股份总数为3318336316股[10][20] - 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7%,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持股40%[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特定情形下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3][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盈利年度可分配利润平均值的33%[123]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4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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