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 - 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丽江股份丽江股份(SZ:002033)2026-03-23 20:3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5 年审计 机构(含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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