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星)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星)2025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作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报告期内,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发展情况,对重大事项审慎、客 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会情况 1、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每次会议。在董事会上,本人 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上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 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列席现场会议。 二、对需要独立董事单独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本人就公司2025年度的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 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