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235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679.0518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5679.0518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相关股东买卖股票所得收益[2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相关机构诉讼[2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7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112] - 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4]
华正新材(603186)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