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乐士科技(027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凱樂士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人員組成 1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內部監督與風險控制,強化浙江凱樂士科技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決策功能,做到事前審計、專業審 計,確保董事會對經營層的有效監督,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 則》附錄C1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浙江凱樂士科技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 特設立審計委員會,並制定《浙江凱樂士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 作機構,行使《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主要負責公司內、外 部審計的溝通、監督和核查工作及公司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 2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從董事會成員中任命,至少由三名董事組 成,所有成員僅為公司之非執行董事,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 少應有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具備符合監管要求的適當的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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