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相关 - 信永中和审计天津港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4] - 2026年3月23日信永中和出具审计报告[9] 责任界定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天津港董事会的责任[5]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6] 审计结论 - 天津港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审计相关 - 信永中和审计天津港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4] - 2026年3月23日信永中和出具审计报告[9] 责任界定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天津港董事会的责任[5]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6] 审计结论 - 天津港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