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动力(30165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30%(向上取整计算) 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首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首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 本次网下发行共有 36,757,327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月,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30.00%,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12.74%。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