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集团(00129)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泛海集团泛海集团(HK:00129)2026-03-25 17:21

会议相关 - 提名委员会每年须召开不少于一次会议,成员可随时召开[2] - 会议通告须在召开至少三天前送交全体成员[3] - 秘书应将会议记录及报告发送给全体董事会成员传阅[6]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由董事会委任,多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为不同性别[5] - 委员会主席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由董事会委任[5] - 委员会秘书由公司秘书出任[5] 委员会职责 - 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履行职权范围内事宜并可向雇员索取资料[4] - 委员会获授权寻求外界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6] - 委员会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等并提建议[8] - 委员会需物色、挑选提名董事人选并提供意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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