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生效,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5]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受特定处罚或批评[6] 解聘规定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立即停止履职或三十日内解除职务[8] 离职事项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应办妥移交手续[10] - 未履行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损失[12]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3]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日后法律抵触按新规定执行[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 其他 - 文档时间为2026年3月[18] - 公司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