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00098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10] - 召开前三日通知各委员和列席人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考核与薪酬 - 对董事、高管考核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提报酬奖励报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报董事会批准[8] 决议相关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7] - 现场记名投票或举手,非现场通讯表决[18] - 决议签字生效,次日汇报董事会[20] 其他 - 会议记录含基本信息等,相关人员签字[20] - 董事会办公室制作纪要,报董事会[21]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材料按档案制度保存[22] - 规则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生效,原规则失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