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300885)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公 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 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海昌新材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