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3008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 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