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206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8104.2231万元[4] - 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8104.2231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安徽国祯集团持股4649.28万股,比例85.81%[12] - 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持股431.28万股,比例7.96%[12] - 淮北万里电力实业总公司持股229.62万股,比例4.24%[13] -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评估中心均持股53.91万股,比例0.995%[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77]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9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10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8][109] - 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12]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人、总会计师1人、董事会秘书1人[10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报[10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0]
节能国祯(300388)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