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3007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米奥会展米奥会展(SZ:300795)2026-03-25 19:32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方案决定与批准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5] 薪酬制度类型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外部董事一般不领薪酬,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8] 绩效薪酬比例 - 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9] 绩效考核期限与方案 -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2] - 人力资源部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12] 绩效薪酬披露 -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亏损或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16] 薪酬标准调整依据 -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等[17] 专项奖惩 - 经审批可设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19] 违规薪酬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重违规将被降薪或扣薪[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对特定董高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董事会决定是否扣减或停付并追回已发放收入[21] 股权激励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高人员激励并考核[2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股权激励计划及绩效考核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按程序批准后实施[23] 其他激励方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其他激励方案并制订考核办法以激励董高人员提高绩效、促进经营指标达成[24] 提前解除任职补偿 - 公司合同中提前解除董高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符合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权益、不进行利益输送[25] 薪酬分配比例 - 公司结合多因素合理确定董高人员和普通职工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向关键岗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2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后续法规等冲突时,以法规等规定为准[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5] - 该制度文件由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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