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000856) - 冀东装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冀东装备冀东装备(SZ:000856)2026-03-25 20:18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本制度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 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1.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 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章程》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 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 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 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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