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0021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确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管由董事会批准[5][6]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仅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管由基本、绩效、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占比≥50%[8] 薪酬发放 - 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按考核周期发,部分年报披露和评价后支付[12] 薪酬追回 - 财务造假等重考核并追回超额绩效和中长期激励[14] 薪酬调整 - 违反义务可减少、停发未支付和追回已支付部分,被谴责可不发绩效或津贴[14] 制度生效 - 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生效后原高管制度废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