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3008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适用对象 - 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原则与方案 - 薪酬管理遵循按岗位定薪、绩效评价等原则[4] - 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8] 薪酬结构与发放 - 独立董事仅领取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为基本+绩效+中长期激励收入[13]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14] - 独立董事津贴季度发,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按月或按年发[16] 薪酬计算与调整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津贴[17] - 薪酬调整依据为同行业增幅、公司盈利、组织结构调整[21] - 岗位变动或董事会认为应调整时可个别调整薪酬[28] 薪酬追回与止付 - 财报追溯重述应追回董事、高管超额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24] - 董事、高管违规应减少、停付未支付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