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300821) - 重大交易管理制度
东岳硅材东岳硅材(SZ:300821)2026-03-25 20:4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交易仅达第(三)或第(五)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股东会审议[4]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其他交易规定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规定[5]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规定,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6]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部分股东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董事会表决与低权限审批 - 除担保和财务资助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由董事会表决通过[9] - 未达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由董事长、总经理按规定或授权审批决定[9] 关联交易与制度说明 -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10] - 决策标准冲突时由较低一级有权批准机构批准[1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0]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10]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1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0]

东岳硅材(300821) - 重大交易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