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01958)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并过半数通过产生[6]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委员[14] - 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委员连续三次未出席可撤换[17] 表决方式 -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19] - 通讯或书面审议需提交表决票[19] - 电子通讯会议录音录像,以口头表决意向为准[19] 审核与保密 - 审核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反对委员可要求列明反对意见[21] - 信息不充分可补充后审议[2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22] - 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并发送委员[22]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3]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26] - 相关职能部门为决策支持部门[26]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