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 - 2022 - 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697.56万元、24802.95万元和17138.01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8212.84万元[75][78] -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4.10%、30.30%、40.63%和34.01%[79] -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合并口径)净额分别为21201.84万元、23670.85万元、7877.40万元及3402.83万元[79] - 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5512686232.88元,占营业收入的98.02%;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036075639.41元,占营业收入的95.84%[101] 发行情况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发行议案并提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3] -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发行议案[23] - 2026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发行有关事项进行修订[24] -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6000.00万元[26]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100元[27]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28]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30]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36]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37]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拟投入端氨基聚醚技改等3个项目,合计拟投入110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96000.00万元[63] - 端氨基聚醚技改及二期项目达产后,公司端氨基聚醚总产能将提升至14万吨/年[63]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围绕主营业务发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含年产20万吨环保型聚醚系列产品建设项目[83] 股权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韩志刚持股146150564股,持股比例33.99%;韩润泽持股78444164股,持股比例18.24%[93] - 韩志刚、韩润泽合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2.23%,二人系父子关系且签有《一致行动协议》,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94] 子公司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设立有两家全资子公司隆华高材和隆华(上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10月隆华高材变更为控股子公司,2026年1月28日新设全资子公司山东隆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12][113][124][125] 其他事项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能[132] - 2023年10月16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159] -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等财务性投资情形[162]
隆华新材(301149) -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