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置地(00124)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提名委员会基本信息 - 2012年3月8日由公司董事会决议成立[1] - 最少由三名成员组成,法定人数为2[3][4][5] 成员与主席规定 - 成员须经董事会委任,一位为董事会主席,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3] - 主席须由董事会委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6] 会议与汇报 - 会议次数不少于每年一次,主席可按需召开额外会议[8] - 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9] 权力与资源 - 获授权向公司人员索取资料,公司应供给充足资源[10] - 可听取外界专业意见,邀请外界人士参会,费用公司支付[10] 职责 - 2026年3月26日经董事会修订并采纳本职权范围书[11]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结构等,协助编制技能表并提变动建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