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002801) - 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60,000万元,其中股票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委托理财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 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委 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其中委托理财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