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002367) -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6.3)
康力电梯康力电梯(SZ:002367)2026-03-26 19:03

理财额度与审议 - 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投资决策与表决 - 投资决策会须全体委员2/3以上出席方可召开,获出席委员2/3以上同意视为表决通过[7] - 同意票和有条件同意票合计达2/3以上,视为有条件通过,否则视为表决不通过[7] 业务管理与审查 - 财务部专人至少每月与受托方联络一次,发现不利因素24小时内通报相关人员[8] - 审计部每季度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9] 投资限制 - 任一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3]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5] 资金来源与范围 - 理财业务资金来源应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挤占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需求[2] - 投资范围为中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3] 审核与报告 - 财务部购买理财业务需经投资管理部、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后操作[12] - 每月结束后10日内财务部向财务总监、审计总监、董事长报告理财收益情况[12] - 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财务部编制理财报告向财务总监、审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报告[12] - 每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财务部对上年度理财情况进行总结向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报告[12] 信息披露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理财业务相关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证券部是公司理财业务的信息披露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按规定披露理财业务事项[14] - 理财业务发生特定情形且达信息披露标准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4]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业务进展与执行情况[14] 适用范围与生效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理财业务管理,子公司理财须经公司审批[17]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修订时亦同[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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