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0028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03月)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0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 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 (二)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或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 的人员担任的董事;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指公司员工或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人员担任 并且领取薪酬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并对其进行年度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