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04.531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600万股的1.87%[6][25]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数量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7][25]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7][25]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42元/股[8][35] - 拟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91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1564人的5.82%[8][2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8][28] - 激励计划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合法自筹资金,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0][62]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程序[10][29][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25.0878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24%,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45%[26] - 其他激励对象(85人)获授限制性股票79.4439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76%,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42%[26] - 激励计划授予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目标增长率20%、触发值10%,2027年目标增长率40%、触发值20%[39] - 公司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目标值Am,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100%;触发值An≤A<目标值Am,X = 90%;A<触发值An,X = 0[40]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S/A/B、C、D三档,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100%、50%、0[40] -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为2129.83万元,2026年摊销1062.56万元,2027年摊销888.61万元,2028年摊销178.66万元[53] 股份回购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23] - 截至2025年5月24日,已回购股份1045317股,占总股本56000000股的1.87%,回购均价28.82元/股,使用资金3012.11万元[24]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Q=Q0×(1+n)[44]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44]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公式Q=Q0×n[4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1+n)[45]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P=P0 - V,调整后P须大于1[46] 其他 -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2]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50%[30]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50%[3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每股40.61元的50%为每股20.31元[36] -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每股40元的50%为每股20元[36] -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每股39.69元的50%为每股19.85元[36] -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每股40.83元的50%为每股20.42元[36] - 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触发值,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40] - 激励对象当期因考核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41] - 拟授予104.531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假设授予日收盘价为40.40元/股[51]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4.1083%(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16.7264%(上证指数最近24个月)[51]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2668%(中债国债1年期到期收益率)、1.3123%(中债国债2年期到期收益率)[51]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本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变更需股东会审议决定且不得导致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特定情况除外)[59]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终止需股东会审议决定[60] - 本激励计划终止时,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60] - 若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6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66]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66] -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激励对象失去参与资格[67] - 激励对象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失去参与资格[67] - 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等行为导致职务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应返还收益[68]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等离职,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股票作废[68]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限制性股票按退休前程序处理[69] - 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处理方式由董事会决定[69] - 激励对象身故,因执行职务身故处理方式由董事会决定[70]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或纠纷应先协商、沟通或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解解决[72] - 若60日内未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2] - 本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5] - 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5]
誉辰智能(688638) -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