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矿业(01164)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至少3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法定人数为2名[4]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额外召开,需提前至少两日书面通知[4] 委员会职责 - 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配合公司策略[4]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组成及多元化,协助编制技能表并提建议[7] 委员会权力 - 可行使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雇员和专业顾问获取资料等权力[8] 其他工作 - 物色合适董事人选并提名或提建议,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13] -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建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