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60056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法拉电子法拉电子(SH:600563)2026-03-27 17:33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的履职行为,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与工作程序,保障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合法、高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法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的适用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2026 年 3 月修改) 第四条 公司设 3-6 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公司经营管理 工作。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任期 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 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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