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3001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 与约束机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树立个人薪酬与履职能力、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 向,有效提升公司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基本薪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福利 2、绩效奖金=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超额年终奖金 一、 适用对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 薪酬构成及标准 (一)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年 8-15 万元,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且不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领取董事津贴,每年 12-50 万元,按月发放。 (三)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或不在公司任职但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即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