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0%,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9]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8]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8] 交易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配偶、父母、子女短线交易收益也归公司所有[11] 信息披露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公司董高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 - 董高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2] - 董高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规定[12] - 董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3] - 董高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多为2个交易日内[15] - 董高股份变动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 “有关事件”发生时,董高首次申报股份持有及变动情况在10个营业日内,其他在3个营业日内[17] 其他规定 - 董事买卖股份需获批准,请求回复和买卖有效期均为5个交易日[18] - 公司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买卖股票披露情况[20] - 本办法自公司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23]
宏和科技(603256) - 宏和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