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603256) -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宏和科技宏和科技(SH:603256)2026-03-27 18:49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8780万股[5] - 截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净资产值79243.025897万元,折为股本75000万股[15] 股权结构 - 远益国际有限公司认购62506.8073万股,股权比例83.34%[15] - 锐通国际有限公司、UNICORN ACE LIMITED各认购2734.6728万股,股权比例均为3.65%[15]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30]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6]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19]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4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1] - 公司每年将弥补亏损和计提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的4%分配给员工作为奖励,1%分配给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162]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73]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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