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603256) - 宏和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宏和科技宏和科技(SH:603256)2026-03-27 18:49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需在两个月内召开[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1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7]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通知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出席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表决,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24]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主持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2位及以上副董事长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未设副董事长等情况由过半数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审计委员会主席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1] 会议审议 - 股东会按议程议题和提案顺序逐项审议,必要时可一并讨论,应给予每个议题合理讨论时间[34] 报告事项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7] 股东质询与发言 - 股东质询不限时间和次数,主持人可拒绝回答特定情况的质询[35] - 股东要求发言可会前登记或临时要求,发言顺序登记在先者先发言,临时要求者在后,发言时间和次数由主持人会前宣布[35] 表决权行使 -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按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一股一票[39]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4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决议事项分类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48]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9]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9] 投票权征集与限制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0] 权益保护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5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0] 会议记录与执行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及占比,保存期限为10年[53][54][55]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5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发行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6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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