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4] 融资决策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每个季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6]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5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关联董事对关联决议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8] 会议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9]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等内容[30]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应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30] - 董事会决议公告按相关规则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0]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1] 档案保存与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1] - 规则中“以上”“内”包括本数,“过”“超过”不包括本数[34] - 规则中“关联交易”包含《香港上市规则》所定义的“关连交易”等[34] - 规则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需重新修订时,由董事会秘书提出修改意见稿,经董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实施,修订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4]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
宏和科技(603256) - 宏和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