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汇川技术汇川技术(SZ:300124)2026-03-27 18:5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3] - 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1名应长居于香港[5] 董事会构成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连任不超6年[7] 独立董事履职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2]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1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3] - 不应出具空白委托书,1次董事会会议不超2名委托[14]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1]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 行使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2名及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20] - 相关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除外[26] - 由过半数推举1名召集主持,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6] - 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6] - 表决一人一票,过半数出席同意可举手表决,否则书面表决[26] - 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27]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7]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7][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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