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汇川技术汇川技术(SZ:300124)2026-03-27 18:50

股权结构 - 公司2010年9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7] - 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股份8100万股,2008年5月18日出资[16][17] - 深圳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25万股,占股本总额25%[16] - 朱兴明持股889.38万股,占股本总额10.98%[16]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公司增加资本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五种方式[21] - 公司收购股份有六种情形及三种方式,收购后不同情形有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4]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出售资产等事项[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0% - 50%由董事会决定,超50%提交股东会[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其中定期会议至少两次,会议召开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19] -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1] 其他 - A股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3个月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11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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