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业集团(02355) -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宝业集团宝业集团(HK:02355)2026-03-27 19:0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 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寶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BAOYE GROUP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355) 建議修訂公司章程 寶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龐寶根 中國浙江省 本公告乃由寶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1)條的規定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於2026年3月27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上審議及批准了 (其中包括)關於建議修改《寶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議案 (「建議修訂」)。 根據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23年修訂)》(「公司法」), 為體現《公司法》之更新,同時為符合《上市規則》附錄A1 (核心的股東保障水準)(包 括採用電子通信方式召開股東會及股東可通過電子方式投票),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和公司 治理實踐的需要,進一步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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