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00205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横店东磁横店东磁(SZ:002056)2026-03-27 20:04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名董事,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7] - 特定情形评估对特定人员发起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程序[7] - 对董事、高管考核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13] - 可对董事、高管业绩等作出评估[22] 工作流程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可向董事会提建议[7][9]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提供履职资料[13]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提前3日通知成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表决后签名确认[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6] 其他 - 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通过后原规则作废[24][26] - 会议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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