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3011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8]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8] - 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19] - 定期会议由委员会主任直接签发会议通知[19] 审计工作 - 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出具年度自我评价报告[9] -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9]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意见[10] 其他 - 年度履职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5]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6]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未公开信息有保密义务[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18] - 内部审计部门配合日常工作[18] - 公司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9] - 关联审议事项委员发表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 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