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300481)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濮阳惠成濮阳惠成(SZ:300481)2026-03-27 20:04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下属 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同 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 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健全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濮阳惠 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业务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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